自2021年1月1日起,兰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大家在缴纳养老保险时要注意。
2021兰州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通知
1、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5542元的60%即3325.2元。
2、目前社保系统中参保人缴费基数低于3325.2元的,在本月社保缴费核定中,系统将自动按照最新下限基数进行核定。
3、自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同步调整为3325.2元。
,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为最低缴费基数为3638元/月·人,最高缴费基数为18189元/月·人。
缴费基数调整采取网上经办模式,核定对象为参保单位所有在职参保人员。职工月平均实际收入为基础自主申报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各县区社保经办部门不得擅自提高社保基数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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