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提出的问题兰州辖区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公告中,原文为:“拟对以下驾驶证予以注销,对注销有异议的,请本人持驾驶证前往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的,30日公告期满后,我支队将予以强制注销”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的条件为: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公告中“拟对”...“注销”,并且公告30日,若有其他异议可以提出申请,中止注销。很人性化,也很符合法律程序。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第七十七条的内容:机动车驾驶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呆痴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会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俗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的,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的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公布注销驾驶人名单一方面要让社会监督,另一方面要让驾驶人知道自己的驾驶证已被注销,不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回收企业服务措施:
1、报废车辆回收按自重每吨300元补偿机动车所有人。
2、交车时车主需提供:行驶证原件、登记证书原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所有回收车辆,回收企业均免费拖运至拆解场地,免费办理报废注销手续(摩托车及农用车由报废回收企业整理好相关注销登记业务所需手续,需车主本办理)。
回收企业网点分布:
1、城关区回收点2处
兰州市城关区鱼儿沟16号
兰州市城关区红山西路25号
2、七里河区回收点2处
七里河区体育街56之1
七里河区小西湖东街17号(速8后院)
3、西固区回收点2处
西固区西固东路81号(银泰逸翠园)
西固区西固东路188号利源中心
4、安宁区回收点
安宁区洄水湾(原加气站)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