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要按照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到酒泉城区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酒泉市中医院)或各县(市)县级人民医院体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具体安排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