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无政策。
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付给工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互相履行完毕了,没有政策规定。能够追溯的,只有1996年1月1日之后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参保缴费。但即使这样做,估计一些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也不够15年,无法退休。最近省上正在调研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参保问题,只能说有希望解决,目前没有结论。你好,,我朋友在安宁区仁寿山附近做农家乐,想找几个零工,工作就是服务员,端菜跑腿,工资按天结,一天40元,主要是早上9点到下午5点忙,如果你觉得可以就联系我。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