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总成绩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不划定本科一批控制线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划线标准执行,高考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且考生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与我校要求相匹配。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不划定本科一批控制线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划线标准执行,高考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与学校要求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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